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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剑风》此刻的剧情进行得颇为不顺。三浦似乎找不到方向,老是描写着一些无足轻重的铺垫。在经过那样的高潮之后,如何处理接下来的剧情大概是很困难的吧——不过无所谓,因为我要谈的也是往事。无论剑风现在的剧情有多么失败以及即将迎来的剧情可能更失败,只要那过往的故事还在,那么,剑风便无可置疑地是经典——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想,我所历经的动漫史里,再也找不到这么接近“名著”这个概念的作品了。
我是偏执的人类,为了剑风而把心浸蚀;
我是愚昧的人类;为了剑风而把痛苦咽噬;
我是疯狂的人类;为了剑风而把毒酒喝下。
——宛如泡过了香醇的苦涩,剑风让我微热了……
1
初次见到他是在动画里面,那个单臂、独眼、彪形大汉。
惊咦了一声,极少有动画的主角是这样的肌肉型人物的,且我素来便不喜欢兄贵。因此我差点没关掉播放器。不过由于开场的气氛和剧情吸引了我,那小女孩的可怜的抽泣,牵着我的心,我想看看结果。
于是我看到了剑。
那是一柄极大的剑,不,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已经不能说是剑了——而该说是铁块,一挥,一阵风,那杂兵的上半身便飞到了半空中。随着众人的轻微的惊呼和目瞪口呆的表情,我的神情也不由得同时呆滞——真是很诡异的设定啊。这么大的兵器不通常是某个猛张飞似的配角才用的么?于是我不由得好奇了起来。而这好奇,在看到缠绕在格斯身边的幽魂鬼怪的时候更加猛烈。毕竟这样一部中世纪环境的动画、那沉郁闷怒的音乐、奇特的主人公人设,以及那鬼魅的气氛倒还是很具有一股别致的魅力的。“不错!值得一看。”我的心中这么想。
于是我踏入了剑风之旅。
于是格斯杀到了那个城主面前。一阵残酷的激斗。随着瓦砾中那只焦黑的魔手的抽搐,一个段落过去,贝黑莱特来到了格斯的手中。一瞬间,记忆如喷泉般涌出,那剑、那风、那旗帜。噢,平原上猛烈而清新的风猛然吹出了一片辽阔的天地。厮杀和叫嚣,马嘶、大炮的轰鸣,科威特大声的斥骂“别拖拖拉拉的”;那个人站在悬崖之顶对着他说:我要看看自己的命运。
头顶,是湛蓝的天空。
2
我又见到剑了。
这回是把轻轻的、细细的、似乎一折就断的剑。是把普通而纤细的西洋剑,拿在一个几乎像女孩子的年轻人手中——不过那要从侧面看。如果你正视着他,那犀利的眼神、微翘的傲然的嘴角让你无可置疑地领悟:这是个孤高的男子。剑如其人,看起来觉得他有一股纤细感,却又无比的锋利——和那把又钝又厚重的大剑截然相反。
而这把剑,豁然就顶在那把大剑(其实是另一把了)上。剑锋后面是这个男子犀利而热切的目光,仿佛在说:“我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格里弗斯,宛如完美的象征,飘然出现在我面前。在他前面,是咬牙切齿的少年格斯。
这是令人心动的一幕。
刚与柔、力量和化解、猛烈和温和,一方面是格斯猛烈而急切的挥舞,一边是格里弗斯舒缓而自然的闪避。然后,架住,格开,架住,又格开,滑过,细剑从上而下地一划,让格斯的手腕血喷涌而出,动作优雅宛如舞蹈。
简直是令人神乱的技巧。
用计扬起灰尘只换来那梦幻般的一跃,格里弗斯神乎其神地站在了大剑上。格斯目瞪口呆,但随即冷笑:“牙齿是这么用的!”他朝格里弗斯伸在喉咙处的剑尖咬去——于是终于轮到格里弗斯变色了。他看到眼前这人,仿佛一头受伤的狼,疯狂又不屈地用牙齿咬住了自己的剑尖。这野兽般的狂气与桀骜是他从所未见。一瞬间他不由得心为之一滞,顿时被格斯连带大剑推倒。
……
3
后来格斯归顺了格里弗斯,跟随他东征西讨,得到了“百人斩”的称号。有了他,格里弗斯终于张开了自己的翅膀,自由而迅猛地飞翔。那是一个黄金时代!虽然只是个没有地位的佣兵团,但所有人都意气风发,快意驰骋——因为有格里弗斯在!只要有他,便定然会胜利,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其实大家都有点忘了,格里弗斯的胜利也是由自己的双手建立的。
只有格斯没忘。
他也不是刻意地去计较——倒不如说他并不在意这些。他在意的是自己在那个人心中的位置,以及自己何时能够赶上他。正因为有着这份在意的心情,他才不致于被格里弗斯的光辉彻底迷失。格斯有两个:一个是被格里弗斯所震撼、受到他的魅力吸引的格斯;一个是因为被打败而不甘,渴望追上对方脚步的格斯。正因为有后一个的存在,格斯本人才不致于沦为鹰之团其余的团员,而成为独特而显眼的存在——于是便显得和其余人格格不入。卡斯嘉因而讨厌他,乌卢卡斯也因而讨厌他。其实格斯这后一种性格一开始并不明显,他也像其他人一样,过于被格里弗斯所迷惑了。直到那个晚上,格斯站在台阶下,格里弗斯在台上道出所谓梦想。
那对格斯来说简直是当头棒喝——他一下子被敲醒了:一直以为自己是特别的,其实也只不过是和其余人一样,将梦想寄托在格里弗斯本身的怯弱者罢了。他潜藏在心中的后种性格猛地觉醒,咆哮。
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4
这是早就注定了的一刻。
两柄剑,彼此相对。一上举,一下扬。清晨的太阳缓缓升起,将霞光披在两人的身影上,照得雪地里一片灿烂。天与地,仿佛都停止了呼吸,静待着分解的时刻。
格里弗斯看着格斯的眼神,那是不同寻常的坚定。“那么想走吗?”他的手不由得一紧,“那么想从我手中出去吗?”他无法抑制地愤怒。最不愿看到他离去的人要离去了,曾经分享过的梦想被他弃之不顾。一种近似于侮辱的情感从自己心头涌起,还有更多的不敢正视的心痛。对于格里弗斯来说从来没有过这样被人抛弃的遭遇,于是一切的本来面貌都被夸大地重现了:拒绝被视为背叛,离别被视为抛弃,坚定被视为轻视——全部糅合起来催化他丧失原本的冷静。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有两个?
一个是永远锐利、冷静、孤高、大气的格里弗斯。在他心中,便只有自己的梦想。
一个是收敛起锐气,温柔而让人油然而生亲近之心的格里弗斯。他保持着他那份宝贵的善良。
第二个格里弗斯在前期出现得比较多,那时他们自由而奔放,没有那么多厉害计较。每天只是战斗,胜利;战斗,胜利。而第一个格里弗斯在后期逐步地占据了主导权——或许说是一直潜藏着的冷酷性格在宫廷斗争中被逐渐引发出来了吧。这是不幸的,因为格斯所亲近的是第一个,也在逐渐地认识第二个——虽然对于格里弗斯来说,这是可以预料的结果。他甚至主动地让格斯认识第二个自己。
当时格斯回答说:“这不就是你要走的路吗?”于是很安心,觉得他已经接受了第二个自己。而实际上格斯或许是在迁就,因为第一个格里弗斯的缘故——此时,便已经酿成了悲剧的开端。
有很长时间,我一直在想,为何那天晚上格里弗斯不说格斯是自己的朋友。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格里弗斯将格斯看作自己的手足——所谓手足,便是心意相通而可以任意驱使的,并非朋友这种性质——但后来我觉得,我错了。格里弗斯某一方面或许已将他看作了朋友般的存在,只是第二个他不愿意承认而已。从最初格里弗斯击败格斯开始,他就将格斯看作“自己的东西”,也就是所谓“手足”的性质。手足,虽然连体连心,却可以舍弃。例如你手被毒蛇咬了,你便得砍掉来换取性命。格里弗斯与格斯之间就是这样一种关系,虽然亲密,但绝不平等。这是一种倨傲,一种自以为然的强迫——而这恰恰是格斯最反感的。
但同时他也在逐步地被格斯所吸引,而慢慢倾向于向对方打开心灵。我记得,受了伤的格斯问同样受了伤的格里弗斯:“为什么要救我?”“我不是一个卒子么?为了卒子的话,不该不顾性命地来救我吧?”那时格里弗斯是这样回答的:
“我救你,需要理由么?”
“我每次救你,都需要一个理由么?”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理由。
5
有时我会狂乱地遐想:格里弗斯会不会也是像《Monster》里的约翰一样,在释放出一种求救信号?正如约翰在水塔的侧壁上写下“救救我,救救我,我身体里的Monster快要爆炸了”让天马和妮娜看到那样。承受着那么沉重的野望,追求着极限的胜利,时刻要保持着完美的形象——他是否也会有一种濒临极限的喘不过气来的压迫感?是否被自己所付出的代价和罪孽所折磨?是否觉得内心彷徨无助而寒冷孤独?而他看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格斯出现了,其性格,其作风,其生存方式,都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他不会有可能觉得:“这个人正是自己所要寻找的!”么?他难道不是有可能在求救,其良知在重负中喘息,其心中纯洁的那部分在重重包围中挣扎呼喊么?他曾经不经意地,把自己的内心向卡斯嘉表露出一部分。那撕扯着双臂的手指,那出血的瘀痕,难道不正是他两种人格激烈挣扎的反映?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或许所谓格里弗斯那善良的人格根本就不存在,他的温柔只是笼络人心的手段,他的奋不顾身只是对格斯的迷惑,他纯粹把所有人看作工具——而我,只不过是沉溺于他的微笑中的可怜愚昧的受骗者。或许剑风的世界就是这么出乎意料的单纯,单纯地黑暗。
只是,只要一想起他曾有的笑容,我便不能将对他的心情单纯地调整为憎恶或冷淡。
……
6
格里弗斯还是败了。
格斯那一往无回的倾力一击,击碎了格里弗斯全部的计算。
整个世界都似乎为之翻转。对于第二个格里弗斯而言,这无疑是自尊的彻底粉碎。而对于第一个格里弗斯呢?格斯的离去无疑是彻底断绝了过去的情谊、依赖,乃至于得救的希望,使他整个人格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格里弗斯其实是已经把格斯当作朋友的,甚至是比朋友更重要的存在——他在依赖他,不自觉地,任性地,倨傲地——他不愿承认自己在依赖格斯。这种自尊,或者孤傲导致他无法做到与格斯真正的肝胆相照。他自以为已经对格斯坦诚,实际上却有着心结。他觉得自己将梦想分给了对方,其实是强加给了对方——这正是双方最终破裂的症结所在。
于是他终于收到他那份自负的惩罚。他对自己的魅力太自负,以为只要自己施予别人就一定会接受,无论友谊、恩德、甚至梦想。格斯用那柄大剑狠狠敲打了他,那是格斯无言沉郁的呐喊:“我不是比你低等的存在!我不要你施舍的梦想!”
他跌跪在地,握住右手,目光呆滞。
“再见。”
格斯头也不回地走了,心中并无不安,因为觉得格里弗斯一定会站起来的。格里弗斯的形象毕竟一直是那么完美。其实正因为太过完美,格斯才会觉得格里弗斯轻视了自己,而忽视了对方递过来的微妙的信号——也就是格里弗斯第一种人格的信号。格斯太小看自己对格里弗斯的作用了!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格斯和格里弗斯两者的令人惊异的相似之处:他们其实都是心高气傲的一种人,而都因为这一点而错估了双方之间的羁绊。如果格斯能意识到格里弗斯在依赖自己的话,那么他或许就不会因为格里弗斯的倨傲而受伤了吧——那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软弱啊。可惜,各自性格上的固执导致了两者最终的悲剧。
——
当最后格里弗斯从血河中拿起那颗贝黑莱特,开启地狱之门时,已经没有什么话语能够表达我的震撼和悲哀。
杂谈
(一)动画
关于《剑风传奇》的动画,其评价似乎一直不太好。然而我却认为动画有着与漫画不类的细腻,某些方面甚至更胜。的确动画的内涵相比起漫画来减弱了很多,很多旁支和引申出来的情节被削减掉了,很多宏大的场面和深层次的意义都被忽略掉了,集中地描述格里弗斯和格斯二人之间的事情——相对漫画来说,动画可说是一种弱化处理。但,我认为动画是忠于漫画原意的,且相当成功地把握住了剑风的主题所在。要说明这一点,就必须明白剑风里究竟是要表现一个什么样的格里弗斯。
我不认为格里弗斯是作为一个“本性恶”的被批判形象而存在的,我觉得剑风的主题没这么简单。更多地,我从动漫画中感受到的是一种深切的悲哀。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剑风里面就是在毁灭,毁灭“格里弗斯”这样一件艺术品。这种毁灭甚至不同于一般的悲剧,因为一般的悲剧是让美好的东西粉碎而获得一种悲剧美;那被粉碎的,直到最后都得以在观众心目中保持美好。而剑风中却是一步步地将原本完美的形象涂抹上丑恶的烙印及耻辱的痕迹,让所有人目睹自己心目中美好的东西受到摧残、扭曲、彻底颠覆,使人们甚至连“悲剧美”的快感都无从释放,而被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这种手段使我目睹了丧失冷静的格里弗斯,彻底崩溃的格里弗斯,被摧残得体无完肤的格里弗斯,以及最后化身为黑暗、犯下最最可耻的罪行的格里弗斯——所谓完美,竟然是如此脆弱!情节进行到这个地步,真的是在彻骨地嘲笑人啊。我不知道三浦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经历,能导致他描写出如此恐怖而切实的故事,但从格里弗斯的毁灭当中,无疑有着对命运、对人生、对梦想追求的一股极深极浓的黑色情调。而唯独格里弗斯的饭丝,才能对这股情调有着最痛切的感受,因为他们随着格里弗斯的毁灭被投入地狱,正如我自己。格里弗斯只不过是被命运压得粉碎的可怜存在罢了。由此,我对格里弗斯恨不起来——虽然我知道我恨不起来,是因为被背叛的不是我。
那么,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动画了。应该说,三浦从一开始就是想将格里弗斯画得很美的,只是他的笔调无论如何都有一些不自在,画格斯这样的肌肉型人物很地道,但画起格里弗斯来便宛如与八字犯冲似的,总有些难看之处。这毛病到了后期他画功变好之后才得以改变,于是我们得以看到受肉之后的格里弗斯那美态。实际上感觉三浦喜欢歪歪扭扭的曲线,而不善于画流畅的线条——翻翻漫画就可看出,那里面极少光滑的线路。动画改正了这个缺点,将格里弗斯表现得很自然。尤其是那一头披下来的直发,非常贴切——为了将格里弗斯的这种“完美”表现出来。到了后期,随着他地位的提高,他也变成了波浪发(波浪发在中世纪是否是一种地位的象征?依稀似乎有此印象。)
动画抓住了原作中最浓烈的一种情感,将之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这种情感衬托于战火纷乱的世界中,围绕着两个中心人物,无限地向外发散。它描写了命运的巨轮下两种截然不同却有了交集的轨迹,以及他们之间碰撞而发的巨大的火花。围绕着这种情感,许许多多的理念、思绪、感情,都爆发出来。何谓梦想,何谓朋友,何谓命运,何谓自由……甚至将其涵义延伸到了革命与阶级观。这些延伸在原作中表现得更细致,但动画的篇幅有限,只能涵括地点出一下。但正因如此,动画更纯粹,更具美感,尤其是在出乎意料地出色的画面和音乐的结合之下。也便是说,经过在艺术感和内涵之间的权衡,动画选择了艺术感。不算是上选,但却达到了它所追求的东西。
(二)“手足”
这个词我前面提到过,用以说明格里弗斯和格斯之间的关系。所谓手足,便是心意直达、与自己宛如一体的存在。可以随心所欲地役使,也可在不得已时舍弃。这是极其亲密却不平等的关系。
格里弗斯便是要求格斯成为如此的一种存在。“手足”,这个词,其背后意义其实并不如表面上那么美好。要成为手足,首要条件便是心意相通。所以格里弗斯将自己的梦想分给了格斯——当然,他不是全然目的性的,这在其后会说明。在动漫史上有个极其类似的例子:莱茵哈特与吉尔菲艾斯。其实比较起来,莱茵哈特与格里弗斯,两者的性质便相当一致,甚至达到近乎重叠的地步。无须多言其同样万众无一的美貌、同样高傲的性格、同样天才的能力、同样野心勃勃的目标。他们同出自平民,却凭借一己之力妄图得到整个世界。
莱茵哈特其实同样希望吉尔菲艾斯成为这样一种类似“手足”的存在。不同的是,他和吉尔菲艾斯之前已经是朋友,而不像格里弗斯与格斯之间暧昧不明的关系。但彼此之间的心情是类似的。这种希望或者说要求,相当程度上出自自己的自负:我是天才,所以负责有我,你只需做好下面的事情就好了。他们天赋的才华使他们习惯性地自居“头脑”,于是旁人便只能作为“手足”。这自负表现得并不明显,莱茵哈特便从未对吉尔菲艾斯表现过“一切听我的”的态度,而格里弗斯更反而对格斯的鲁莽和桀骜相当放任——这同样是因为他们是天才,知道如何为人处事,表面上不会轻易让这自负流露。这是深植于他们根性中,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了解的性格。只有最接近他们的人,长时间地相处,越来越了解其内心,才能逐渐发现——而发现的时刻,往往便是悲剧的来临。
另一原因是自私。不记得谁说的,天才往往是自私的——这句话实在是真理。无须赘述,莱茵哈特与格里弗斯都是相当自私的人,都是为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光荣、自己的野望将数以千万记的性命投入战火。由于自私,便也带来任性。于是他们任性地要求对方为自己付出牺牲。
那么,对于被要求献身的那一方,格斯与吉尔菲艾斯,又是如何反应的呢?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两对关系之间的明显区别。吉尔菲艾斯是早就下定决心为了莱茵哈特而牺牲一切的。格斯呢?却是因为没有自己的梦,而被动地接受了格里弗斯的梦想。于是莱茵哈特便可以很自由很任性,而格里弗斯却还要想方设法笼络格斯。于是最后的结果也相异:莱茵哈特一方是他自己离弃吉尔菲艾斯在先,而格里弗斯一方却是被格斯离弃。两者的性格上,果然是差异巨大啊,几乎可说是恰恰相反。吉尔菲艾斯甘心做影子,但像格斯这样野性的人,能做家畜么?
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是离弃。离弃的原因,都是潜藏的矛盾浮上了水面。吉尔菲艾斯虽然愿意为莱茵哈特而死却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原则,而格斯则是根本就要去追求自己的梦了。
(三)心的补完
格里弗斯究竟在追求什么?格斯又究竟在追求什么?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格斯,自始至终便没有个明确的目标——总不能说他是为了追求最强吧?
换个角度,格里弗斯为什么需要格斯呢?为什么唯独对着格斯,他说了“我要你”?同样地,我们或许该想一想,为什么无论格里弗斯或者莱因哈特,都需要一种类似“手足”的存在?难道他们本身的能力不足够以纵横么?
回答在前边——也是一种可能:内心脆弱面。这又是一种天才的通病:人格不完全。登上高位者,便不可避免要承受与之相应的寒冷与孤独;年少得志的人,往往缺少与之相辅的成熟心态。其实格里弗斯和莱因哈特都已经做得相当好了,当得上“老练”二字,可惜依然无法避免本身性格上的硬伤。对于格里弗斯,曾经有一件事——唯一的一件——略微展现出他内心的动摇和沉重,那就是卡斯嘉回忆中的那个故事。就在那一次,因为一个少年的死,他出卖了自己,事后在河里对着卡斯嘉吐露了心声,双手在肩上抓出血痕。可以看出,格里弗斯早就有了自己的梦想将牺牲无数人的觉悟——但觉悟和实际面对,却完全是两码事。同样地,那个星球上的人民的枉死,让莱因哈特愧疚了一生。
对于不少人来说,这种心态或许有些假:既然都决定了要不计手段地达到自己的野望,却又在害死人后假惺惺?的确这是无可避免的指责,但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自己能够做到的最大极限。究竟在哪一部漫画中看到的台词我忘了:人活着,便是要背负着自己的罪孽往前行。这两人都在用自己的行动实现这一点。而且,这种罪孽的自觉成为了他们的推动力:“如果不能成功,那么死在我手中的生命便真的是白费了。”但致命处就在这里!这种原罪源起的推动力,实在不能说是一种稳定的积极的意志。
因此他们都不免惶恐,即使表面上不露出来。
所以,他们需要肯定——对自己行动的正确性的肯定与支持。而格里弗斯则更存在另外一种情结,那是对与自己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生存原则的向往。他看到了格斯,勇往直前,一无所忌,甚至不惜性命——这是他完全无法学会的。格斯具备他所缺少的自由。他背负太多,不能把性命置于冒险当中。同样地,他感受到了格斯那震撼性的力量。那是真正的力量,而不是像自己那样,需要技巧来弥补力度的欠缺。所以他对格斯说:“那种把命送到死神手里,再从死神身上夺回来的态度,我做不到。”话里面,隐隐地露出一种钦佩,甚至倾慕。早在格斯对付熊人的时候——其实他才是更早感受到对方给自己带来的震撼的那一个呀!当格斯还在为自己的生存方式迷茫时,他却已成为了格里弗斯的向往。而我们所有人却被欺骗于表象,只看到格斯震撼于格里弗斯的力量和梦想。
——这便是三浦神鬼般的技巧。
另一方面,格斯呢?他又是在追求什么?他一直以来不断地挥剑,是为了证明什么?
正如格里弗斯震撼于他的野性和绝处求生的生存方式,格斯也震撼于格里弗斯的梦想和执著。如果格里弗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缺少的,那么他也该是从格里弗斯身上看到了自己所缺少的吧。这一点很明显:梦想。虽然他自己很久以后才发现。不过这并不能怪他。一直以来,生存便耗尽了他的全部意志了,他哪有什么余裕去思索梦想?
没有梦想的人缺少存在感。所以他不断地挥剑,其实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罢了。隐隐地,他确实有个追求“最强”的目标——那只不过是空虚的他唯一能切实抓住的。当他碰见格里弗斯后,心中很多模模糊糊的东西都被触发了。这种触发使他不安,使他焦躁,使他必须不停地挥剑来解放自己——直到自己学会了梦想。
所以,他们的追求,其实都可以反映到彼此的内心世界,也就是所谓心的补完。
(四)
曾经有考据,说剑风的背景是根据英法百年战争而设,格里弗斯的形象是来自于圣女贞德。但我觉得,在外国古典名著中,有一位和格里弗斯更相似的人物——不是指背景地位,而是其性格——《红与黑》中的于连。
于连——羸弱、清秀、身材瘦小。静时显示出沉思与热情,受冒犯时要么会受刺激般强烈反应,要么抑制性地隐忍冷漠。他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也就是所谓出身卑贱。但他却有着巨大的热情和野望,希冀能出人头地。
他有一种莫名的气质,俊美的相貌使他被妇女们所亲近甚至崇拜,受过的良好教育让他拥有宛如上流人士般的礼节。只要他脱去那套农民服饰,穿上考究的黑衣,便“真真是庄重的化身”。他同样具有某一种天才——天才的记忆力,使得他能将《新约全书》背诵如流。他通晓拉丁文,某一种程度上算得上博学。
他坚忍、却敏感。他冲动,却压抑。他崇拜拿破仑,但来到上层社会后,他每次谈起拿破仑言语中都显得深恶痛绝——他就是这样的人。他高傲的自尊不能容许任何的侮辱,尤其是衬托在出身低贱的自卑下。当德•莱纳夫人出自同情悄悄建议他隐瞒她丈夫接受几个路易时,他冷冰冰地、近乎愤怒而发泄地拒绝了。他蔑视周围的所有人,那些自己眼中世俗、自私、庸蠢的家伙。他甚至蔑视自己的家庭和父亲。但是他内心中却依然有着温情和善良——“这个人把虚伪和泯除一切同情心作为获得安全的通常的手段,今次却不能容忍对一个爱他的人有任何有欠高尚的念头。”
他时时体现出自己非凡的一面。他具有公开的才能:他在社交场合举止得体,机智而风趣,适当地表现自己的才能。而同时,在某些阴暗的方面,在那些阴谋秘计当中,在为了隐瞒自己与女主人通奸的事实,他作风稚嫩,却天才。他唆使德•莱纳夫人作戏欺骗自己的丈夫,且将矛头移向自己的敌人。他善于把握人心,几乎将能掌握的人都掌握在手中——唯独对于真正关怀自己的人,他束手无策,因为他无从隐瞒真正的自己。
然而他一定要往上爬,所以他先争取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后来又诱惑玛蒂尔德小姐。令人惊讶甚至赞叹地,他每次都能成功。他与玛蒂尔德造成既成事实并以此要胁她父亲,德•拉莫尔侯爵——他几乎就要登上自己所追求的青云路,但最后终于彻底毁灭。德•莱纳夫人背叛了他,告发了他。彻底崩溃的于连来到歌剧院,拿手枪打伤了德•莱纳夫人,然后自首。他被判处死刑,怀着激动却又平静的心情死去。
我想已无需再长篇累牍地赘述于连的生平、性格、以及其与格里弗斯的类似之处。看过原著或者以上文字者便可看出两人在多方面都是相近的,甚至连最后结局都具有相当的共同点。或许有人会有异议,认为于连和格里弗斯相差太远。格里弗斯近乎完美,而于连却时时暴露出脆弱、冲动、不稳、以及失败的迹象。的确,于连和格里弗斯有着才能和力量上的巨大区别,但正因如此,将于连和格里弗斯比较才更有意义:假设格里弗斯的羽翼被拔去、力量被剥夺、无往不利的自信再不具备、却依然怀有将自己折磨得近乎烧灼的梦想时,他的全部脆弱、不甘、无力,以及其余一切性格上的缺陷都会显现出来。
——将覆盖于格里弗斯形象上的完美假象和光辉撕去,最接近且最能够描述底下所展现出来之真实的,便是于连。 |